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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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类专业补充标准

1.  适用专业领域

  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轻化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化妆品技术与工程和生物质能源与材料等轻工类专业。

2.  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应满足:

  a)应确保本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具备数学、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原理和实验方法、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工程基础;

  b)确保实践教学体系能结合轻工行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和需要,开展工程实践训练,强化工程意识和提供工程实践经历;

  c)课程教学内容要与时俱进地不断完善,以适应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对轻工类人才的需要。

3.  师资队伍

  该项应包括:

  a)从事专业主干课程教学的教师,应具有企业工作经验或从事过相关工程实践和研究的经历,了解本专业领域科学和技术的最新发展;

  b)制定了青年教师工程能力、教学能力的培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