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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补充标准
1. 适用专业领域
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2. 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应满足:
a)学生在毕业时具备工程制图、信息、机械工程、单元操作等方面的工程基础;
b)实践教学体系能结合食品行业或产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开展工程实践训练,强化工程意识和提供工程实践经历。
3. 师资队伍
从事专业课程授课的教师,在其学习经历中至少有一个阶段是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或相关专业学位,且有6个月以上的相关工程实践经历。